2月26日下午,农发集团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讨论了关于集团及下属公司治理结构中增加党组织建设的议案,并通过了《农发集团公司章程拟增条款(草案)》,在草案中明确了企业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待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农发集团,公司党组织建设将正式列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面对新形势新常态,农发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的各项要求。企业党组织始终积极参与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及公司的深化改革大业,充分发挥党组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尽责履职的优势,在巩固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上述草案的通过,预示着党建工作即将作为重要章节写入集团《公司章程》,更加彰显了党领导企业的绝对地位,同时也代表着集团在完成传统党建模式与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间的对接和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